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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食品加工生产配料的要求

2015-07-05 15:38:13
菜吧小编浏览数(2132) 来源:农民日报 收藏 扫描到手机

有机食品加工生产配料的要求

        时间:2013.06.26        

配料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,并存在(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)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,包括食品添加剂。国际上通常将加工中的所有原料统称为配料。也就是说只要是在终产品中存在的成分,不管其所占比例大小,都属于配料。

《有机产品第2部分:加工》标准明确规定,加工所用的配料必须是经过认证的有机原料、天然的或认证机构许可的。这些有机配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质量或体积不得少于配料总量的95%。也就是说,在生产工艺需要或在受客观条件限制时,允许在加工中使用非人工合成的常规配料,但不得超过所有配料总量的5%。但是,要注意的是,如果可以获得有机原料的来源,就不应该再使用非有机的同一种原料。例如,制造某种豆制品需要100 t大豆配料,如果只能买到90 t有机大豆,于是企业就使用10t常规大豆,这样做是违反际准的。所以标准中规定“同一种配料禁止同时含有有机、常规或转换成分”。

水和食用盐作为加工中重要的配料,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,但不计人所要求的有机配料中。也就是说,在计算有机配料比例时,应扣除水和盐的贡量。

例如,一种油余花生产品中含94%的油余花生、4%常规棕搁油和2%的食盐,如果将食盐计入配料,则该产品就不符合95%有机配料要求,但山于食盐不计人配料所以有机花生占配料的实际比例是95.9%,因此被认证为有机食品。

(2)对于液体形式的有机产品,其有机配料体积分数按照式(2)计算(其中对于由浓缩物经重新州合制成的,应在配料和产品成品浓缩物的基础土日算其有机配料的体积分数)。

例如,某企业生产500 ml.的液体饮料,其中含有190 ml有机胡萝卜原汁,10 ml橙原汁,根据i1算,有机配料的体积分数应为95%,可以认证为有机食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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